日前,龙岩民化工程爆破公司出台加强资金管理及专项督查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规范资金运作,加强风险控制,提高资金保障能力。
一是加强资金支付业务的报销审核及授权审批。严格参照海科公司相关文件规定,初步审核原始凭证再提交财务部门审核;二是结合相关报销规定及年初各指标费用预算额度,对经各部门负责人初步审核好的原始凭证进行再次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报销凭证一律退回,无法整改的由经办人自行承担费用。如确定无误后,交公司各部门分管领导及上级领导审核签批;三是成立现金管理专项督查小组。成员由公司纪委委员、纪检监察员、办公室人员组成,核查方式为每月初核查上月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票据的发生额及余额,并根据核对情况签字确认。(连益峰 林 伟)
备案/许可证号:闽ICP备202300571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