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新中国史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 页 >> 理论纵横 >> 党史新中国史
70年来,中国共产党靠这8条经验推动自我革命!
Date:2019/12/11 浏览人数:16437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党的建设教研部

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祝灵君


    非常高兴,由我来介绍新中国成立70年来党的建设的基本经验与伟大成就。

    1939年,毛泽东同志在《<共产党人>发刊词》一文中提出,把我们党建设好,是一项伟大的工程。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把党的建设称作“新的伟大工程”。从“伟大工程”走向“新的伟大工程”,是70年党的建设的真实写照。

    首先,我向各位介绍一下党的建设的总体框架。自古田会议中国共产党确立思想建党、政治建军的基本原则以来,中国共产党逐步形成了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的党的建设框架。直至党的十三大报告首次提出党的制度建设,并在党的十四大和十四届四中全会中明确了制度建设的目标,党的十六大把制度建设写入党章,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反腐倡廉建设,形成以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为主线,贯穿五大建设的“5+1”框架。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一改长期以来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的传统,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统领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形成了“5+2”格局。

    各位可不要小看70年来党的建设从三大建设、四大建设、“5+1”格局、“5+2”格局的变化。可以说,社会主义事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每前进一步,都离不开这个伟大工程领航保驾。70年风雨兼程,中国共产党面对各种风险考验,党在革命性锻造焕发出强大的生机活力,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不断提高,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进步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

    在推进党的建设的动力上,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我们经常采用开门整党整风等方式,党的十三大报告提出“用改革和制度的方式建党”,党的十六大提出“以改革精神推进党的建设”,党的十七大提出“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党更加重视把自我革命作为党的建设的内生动力。党的十九大提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党更加自觉地以自我革命推进社会革命,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下面,我将介绍70年党的建设的经验和成就。

    第一条经验: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锋队性质决定的,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保证,是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内容。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是最高的政治领导力量”。新中国成立以来,各项事业发展进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都取决于党的领导。

    在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根本政治原则问题上,历届党中央领导人都有深刻的论述,都有极为清醒的认识。1954年,毛泽东同志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宣布: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同志反复强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必须改善党的领导”;2001年,江泽民同志在“七一讲话”中指出:“维护党和国家集中统一,维护中央的权威,是极端重要的。”胡锦涛同志多次提出坚持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

    党的十九大把“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写进党章。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把“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总纲。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执政党建设的经验教训表明,党中央必须有强有力的领导核心和强有力的领导集体。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一个党、一个国家,没有领导核心是靠不住的”。党十四届四中全会报告写上了这样一段话:“党的历史经验表明,必须有一个在实践中形成的坚强的中央领导集体,在这个领导集体中必须有一个核心。如果没有这样的领导集体和核心,党的事业就不能胜利。这是坚持民主集中制的一个重大问题。”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提出“两个维护”,就是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两个维护”贯穿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政治逻辑。

    第二条经验: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

    思想统一,才会行动一致。中国共产党长期以来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坚持不懈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指导全党,比如用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

    1951年年初,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决定从1951年下半年起,用三年时间开展一次整党运动。党的八大提出从1957年9月开展,在全党开展一次整风运动,对党员进行一次马克思列宁主义教育。在整个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我们党经常进行开门整党,达到统一思想、纯洁队伍的效果。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坚持用经常性教育与集中性教育相结合的办法,深入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活动。比如,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开展了学习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章的“双学”活动,“三讲”教育活动,农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创先争优活动。党的十八大以来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当前全党正在部署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的目标就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

    自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开创了政治局集体学习制度,党十六大至十八大一共进行了77次政治局集体学习。党的十八大至十九大政治局进行了43次集体学习。党十九大以来,目前已进行了17次集体学习。各级党委党组探索建立中心组学习制度,2014年和2016年两次召开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交流会,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第三条经验,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政治路线决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性因素。为谁选人、选什么样的人、如何选人,历来是中国共产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党的组织路线的重大问题。早在六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同志就提出了“德才兼备”和“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

    在党管干部问题上,新中国成立之初我们党仍然采用战争年代的干部管理体制,即除军队干部外,其余干部都由中央和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管理。1953年,第二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决定实施干部分部分级管理体制,同时加强干部审查和干部教育动作。1962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召开,这次会议提出了“党管干部”的概念,就经常性考察了解干部、干部能上能下、恢复干部鉴定制度、干部交流、干部轮训等问题进行了部署。遗憾这一时期主要实行了干部职务终身制。

    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决议明确提出废除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并以为契机,党的十二大以来在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监督管理、激励保障等环节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加强选人用人工作的基本规章建设。此后,全党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加强,比如,2000年制定并颁布了《深化改革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2010年还颁布实施了《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在扩大干部工作民主、健全竞争择优机制、完善干部管理制度、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深化分级分类管理等方面,出台了大量的政策文件,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也取得了大量的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干部工作出现了许多新特征:选拔任用方面,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改进推荐考察方式,切实纠正“四唯”;干部教育培训方面,加大党的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和专业化能力培训,深入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干部监督管理方面,建立完善中国特色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开展规范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团兼职、超职数配备干部、配偶移居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干部违规因私出国(境)、干部档案造假等专项整治,等等;在激励保障方面,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如探索建立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制度,探索建立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若干制度,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等等。

    在党管人才方面,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聚天下英才而用之。1978年至1989年十三届四中全会,我们党落实了知识分子政策,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引导知识分子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培养现代化建设急需人才。此后,历届党中央领导人都重视人才工作。2003年,党中央专门成立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召开新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全国人才工作会议。2008年起,党中央实施了“千人计划”。2012年起,党中央实施了“万人计划”。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发表了许多重要讲话,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带头关心关爱各领域专家,重视宣传不同历史爱国报国、为党和人民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党的十八大以来,出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规模的海外人才归国(来华)潮,我国人才资源总量达到了1.75亿,正在加速迈向人才强国行列。

    第四条经验,不断夯实党的执政根基。

    党的力量来自组织,一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就是发展组织、依靠组织、壮大组织的历史。

    新中国成立之初,基层党组织建设主要着重于基层党组织的整顿。1950年5月2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发展和巩固党的组织的指示》,决定在党的发展工作上采取严格审查的方针和稳步前进的办法。1951年4月9日,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的决议》,对党的基层组织开展了有计划、有准备、有领导的一次普遍整理。八大党章首次明确了党的基层组织的组织形式,把党的基层组织划分为三类:基层党委、总支委员会、支部委员会。1960年代初,中央制定了农村、工业企业、商业企业三个党的组织工作条例,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制度化、规范化。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坚强的组织体系建设。如邓小平同志在80年代初就提出要让党的各级组织“保证党的政治路线和执行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江泽民同志提出“必须高度重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基层不牢,地动山摇”。胡锦涛同志提出“不断开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新局面”。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关键是从严抓好落实”。

    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坚强有力的领导下,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统筹推进。1990年8月在山东莱西召开的全国村级组织建设工作座谈会(简称“莱西会议”),2012年3月召开的全国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会议。2012年5月中办发出11号文件,这是第一个专门规范非公党建的文件。2015年6月在杭州召开的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2016年10月召开的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2017年7月在上海召开的全国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立足于这些成功经验探索,党中央制定并颁布了规范各种类型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党内法规。2018年10月,中央颁布并试行《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把管党治党落到“最后一公里。”

    改革开放以来,党员的质量问题一直管党治党的大问题。1989年8月28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通知》,明确发展党员要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在党员发展问题上,2004年、2013年、2014年分别发出文件,严把党员发展政治标准和质量关。在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方面,全国各地探索出民主评议制度,开展党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党员评星定级和积分管理制度以及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等诸多制度和经验。

    改革开放四十年,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是在日常工作、服务群众、奉献社会和完成重大任务、实施重大工程、应对重大灾害方面,充分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各条战线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

    第五条经验,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

    党风决定民风,党风影响民风。新中国成立之初,党中央就决定在报纸刊物上让人民对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立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制度,建立人民监察通讯员和人民检举接待室制度。毛泽东同志还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严以律己,密切联系群众。同时,在全党开展整党整风运动,目标直指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骄傲自满情绪。1956年,在党的八大上,邓小平同志提出向全党首次提出了执政的考验,即脱离群众的危险不是减少了,而是增加了的危险。八大以后,1957年全党继续开展整风,即整顿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官僚主义。

    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同志十分重视党的作风建设,1979年3月在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强调,在目前的历史转变时期,端正党的作风,具有决定意义。1990年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2001年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上审议通过了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1998年至2000年底,全党在县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开展了“三讲”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活动。此后,历次主题教育和集中性教育,作风建设都是重要的主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加强作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来抓。2012年12月审议通过的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各地区各部门和党的各级组织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精神。2013年在全党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2013年6月、2015年年底、2016年年底、2017年年底,中央政治局展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研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措施。许多群众都认为,“八项规定改变中国”,“八项规定是一张亮丽名片”。

    作风问题既要靠自觉,更要靠纪律和制度。比如,《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有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群众纪律的要求,等等。

    第六条经验,坚定不移惩治腐败。

    中国共产党、社会主义制度都与腐败不相容。中国共产党一路走来,勇于自我革命,坚持刀刃向内,大胆果断清除党内腐败分子。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国共产党开展“三反”“五反”运动,清除了包括刘青山、张子善等腐败分子。六十年代,党中央提出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防止干部腐败。

    改革开放以后,面对权力下放和商品经济原则对党内生活的挑战,1982年4月,邓小平同志强调:“我们要有两手,一手就是坚持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一手就是坚决打击经济犯罪活动。”按照这个思路,历届党中央不懈奋斗,努力探索反腐败斗争的体制机制。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党风廉政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党中央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党中央高度重视国际反腐败合作,把反腐败追逃追赃提升到国家政治和外交层面,积极参与制定相关规则,倡导构建国际反腐败新秩序。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党将管党治党创新成果固化为法规制度,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党性教育,不断强化不想腐的自觉。党的十八届中纪委第七次会议指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若磐石。

    第七条经验,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如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留下了深邃的理论思考和实践,也留下了不少教训。新中国成立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立足于本国国情和社会主义制度实践,在长期探索中建立了实现了党内监督全覆盖、对国家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为人类政治文明进步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新中国成立以后一个月即1949年11月,中央决定成立中央及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朱德同志担任第一届中纪委书记。1950年2月,党中央发出指示,要求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1953年,高饶事件发生后,为了加强党的纪律、反对党员中各种违法乱纪现象,1955年中纪委更名为中央监察委员会,党的各级监察委员会在各级党委指导下进行工作,增加了上级监委对下级监委的领导权。1959年,监察部合并进入中央监察委员会。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不断加大探索党内监督的力度,最终走出了一条党内监督全覆盖,带动其他领域监督的道路。

    在纪律检查体制上,党的十二大党章取消“同级党委领导为主”的规定,实行双重领导,中纪委第一书记由中央政治局常委担任,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双重领导体制走向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派驻监督是党内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巡视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坚持党内监督与纪律处分、严肃问责相结合。

    在全体公职人员的监督方面,1986年监察部再次组建,1987年7月1日正式对外办公。1989年8月18日,广东省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局成立,8月31日,珠海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局成立。1995年高检成立反贪总局,负责调查贪污贿赂、失职渎职、职务犯罪。1993年党中央作出关于中央纪委、监察部合署办公的决定,实行“两块牌子,两种职能,内部运转以中纪委为主”的运行模式,至此各级纪委开始履行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种职能。2007年5月31日,国家预防腐败局成立,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也是中纪委、监察部内设的预防腐败室,形成了中纪委、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合署办公的合力,体现了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需要。

    然而,长期以来我国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依然存在空白点,比如:监察范围过窄。反腐败力量分散,集中统一不够。纪法衔接不畅。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强调,把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有机结合起来。2016年11月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试点地区完成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2018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法》颁布以后,这项重大政治体制改革在全国依法推开,形成了独具中国特色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体现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思想、坚持党内监督是第一位监督的原则,把党的自我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结合起来,构建了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探索出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革命的有效途径。

    第八条经验,坚持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中国共产党既重视思想建党,也重视制度治党。1962年2月6日,邓小平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的讲话中指出:民主集中制是党和国家最根本的制度,也是我们传统的制度。坚持这个传统的制度,是关系我们党和国家命运的事情。

    1980年8月18日,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中指出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在管党治党方面极端重要性。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把改革与党的制度建设联系起来,报告强调:“改革,特别是政治体制改革,将为我们党的建设注入新的活力。”“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在党的建设上走出一条不搞政治运动,而靠改革和制度建设的新路子。”十三大以后,全党在健全集体领导制度和民主集中制,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保障党章规定的党员民主权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党内监督和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加强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1990年7月,党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1994年9月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报告指出“必须进一步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特别要注重制度建设。”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提出把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制度建设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2006年1月,十六届中纪委六次全会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加强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党的十六大至党的十八大期间,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成果丰硕。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到建党100周年时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2016年12月,党中央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召开了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对新形势下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出系统谋划和战略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在党的组织法规、党的领导法规、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党的监督保障法规方面出台一系列重要制度规范。2014年9月,党中央出台《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对深化党的组织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基层组织建设制度、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共制定修订150部以上中央级党内法规,占现行中央党内法规的60%。在全党范围内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制定的2万件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同时开展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严肃纠正了一批违法违规文件,有力维护了党中央权威和党纪国法统一。

    最后,我作一个小结。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70年来,党的建设的基本目标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的基本动力是党的自我革命,党的建设的基本主题是党要管党、从严制党,党的建设基本主线是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纯洁性建设,党的建设基本框架是从三大建设到四大建设、“5+1”格局、“5+2”格局的拓展,体现了党的建设随着时代和党的事业的发展而发展的基本规律。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