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兆前带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三督导组对青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查。青海省、市、区各级有关领导,青乐公司总经理马光远等陪同检查。
督导组一行首先在该公司监控中心听取了公司基本情况汇报,观看了入厂须知安全教育短片,随后来到乳化炸药生产线监控室,了解乳化生产线的工艺流程、自动控制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公司安全须知要求,督导组分批进入生产现场进行安全检查,还不时询问公司近年来的日常安全管理、安全隐患整改、安全技改投入、职业卫生防护等情况。
督查组对青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给予了肯定,指出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现场管理到位。督查组要求公司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意识,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未雨绸缪,坚决把好汛期安全生产关,落实好安全防控措施;进一步抓好基层基础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切实解决“看不清、想不到、管不住”等问题。(图文/杨玉伟)
备案/许可证号:闽ICP备202300571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