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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永安双华化工有限公司60%-68%硝酸产品采购业务项目招标文件
Date:2022/4/29 浏览人数:15596

福建永安双华化工有限公司

 60%-68%硝酸产品采购业务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YASH(2022)01号

 

 

 

 

 

 

 

招 标 人:福建永安双华化工有限公司

 

二0二二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招标须知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福建永安双华化工有限公司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60%-68%硝酸产品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供应商,福建双华化工有限公司为合同主体(签约方)。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招标人已落实该项目资金,将切实保证本招标项目合同能够顺利实施。

(二)项目概况

1.招标编号:YASH(2022)01号。

2.质量要求:符合GB/T 337.2-2014《工业硝酸 稀硝酸》标准。

3.采购数量:采购约8000吨/年,浓度60%-68%稀硝酸(按实际使用),本批次采购数量1000吨。

4.招标人通过本次公开招标方式对投标人进行价格(参照卓创网站华尔泰稀硝酸同期报价上下浮动金额,含运费一票制送到招标人指定仓库。报价最低得最高分)、商务等综合评分,最终确定稀硝酸供应中标人1人。招标人根据生产需求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必须及时响应,按规定及时报价(参照卓创网站华尔泰稀硝酸同期报价浮动部分不高于本次报价浮动部分),招标人同意中标人报价后,两天内到货以满足招标人生产需求。如未按招标人需求到货,造成损失将扣除中标人相应履约金。如出现三次以上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招标人可终止与中标人的履约合作,解除合作关系另行招标。中标人每次提交的报价单应确保报价单整洁、清楚,并以传真件(或邮箱yashgszb@163.com)的方式发到本公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关生产或经营销售资质,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国内生产企业或取得生产企业授权委托销售的贸易商。

2.投标人自2020年4月1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承揽过一项相关稀硝酸销售业绩。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

4.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查封、破产等权利受限状态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5月5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前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的投标人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将转账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发送至招标公告中列明的联系人,与其确认后获取本招标文件电子文件,逾期的将予以拒绝。

2.招标文件(电子版)收取每套工本费人民币贰佰元整(¥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