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8日,富兴建设上杭分公司召开了民爆物品安全管理会议,向公司涉爆人员通报 “12.24”大田瑞丰爆破公司炸药被盗案。
会议指出,“12.24”大田瑞丰爆破公司炸药被盗案是一起由于当班爆破人员未按要求进行退库,导致炸药滞留工地过夜,同时未对剩余炸药进行值守、巡逻,从而使犯罪分子有机可趁,造成408公斤炸药被盗。12月26日,在福建省公安厅的指挥下,龙岩、三明两地警方联手破获此案,一举抓获涉嫌盗窃炸药的黄某等11名犯罪嫌疑人,悉数追回被盗的408公斤的炸药,及时消除社会隐患。
会议强调,公司涉爆人员要吸取“12.24”案件教训,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重点抓好民爆物品运输、储存、配送、使用、清退等环节的日常管理工作,决不能有麻痹大意思想。特别是在年关将近,各工程队领导要起带头作用,严防浮躁思想,抓好细节管理。同时做好岁末年初爆破作业人员流动报备工作和流向监管,从根源上杜绝我公司发生类似情况。(图文/程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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