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合成氨项目公开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2025-03-05 发布者:管理员 阅读 : 383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公司生产需要,福建永安双华化工有限公司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2025年度不定期采购合成氨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供应商,福建双华化工有限公司为合同主体(签约方)。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招标人已落实该项目资金,将切实保证本招标项目合同能够顺利实施。

(二)项目概况

1.招标编号:YASH(2025)01号。

2.质量要求:符合《液态无水氨》GB/T536-2017中表1一等品的要求,以及液氨中油含量≤10mg/kg的要求。

3.采购数量:以实际使用为准。

4.价格评标标准:到厂价(一票制,13%增值税)以卓创网当日福建省平均价下浮进行确定,下浮金额高者得70分,并以此类推递减5分。合同执行过程中,每批次下浮金额按不低于中标下浮金额确定单价。

5.招标人通过本次公开招标方式对投标人进行价格、商务等综合评分,最终确定合成氨供应中标人2人,下浮金额第二标按第一标进行确定。

6.数量以进厂磅单为结算依据,误差按国家标准(正负千分之三),超出该标准协商解决。

7.招标人根据生产需求通知中标单位供应合成氨,中标单位必须及时响应,如未按招标人需求到货,造成损失将扣除中标人相应履约金。如遇市场不可抗拒因素,双方协商解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稳定液氨来源的证明文件或合同。

2.投标人应提供授权承运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类3项)及与承运单位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如供应商具备承运能力的,提供对应资质文件。

3.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签署,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关生产或经营销售资质,并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国内企业或取得生产企业授权委托销售的贸易商。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

6.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查封、破产等权利受限状态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7日前可通过招标公告中列明的联系人,与其确认后获取本招标文件电子文件,逾期的将予以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截止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3 月 15日,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福建省永安市坂尾187号(福建永安双华化工有限公司  办公室 许女士  收  电话:0598-3699192,或邮箱yashgszb@163.com。)

2.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招标人可根据需要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并以书面、邮件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所有回传投标回执的投标人。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日期约束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六)开标时间、地点

2025年3月20日上午10:00在福建永安双华化工有限公司召开开标评审。

(七)评标办法

本招标采用综合评标法。

如有效投标不足三家,招标人可重新组织招标或根据企业制度采取其他采购模式。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海峡科化股份有限公司网(www.hxkh.com)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永安双华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负责人:陈先生,电话18605986792

地  址:福建省永安市坂尾187号

联系人:许女士 0598-3699192

开户名称:福建永安双华化工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永安支行

帐    号:182010100100011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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